鹿儿岛机场

第一条(适用范围)

此规约适用于本公司对社会媒体以及附带服务(以下,本服务以及社会媒体利用者 。但是和此利用规约以及本公司运营的社会媒体所登载的内容和方针不同时请优先使用各个书籍上所登载的利用条约。

第2条(请您在利用时遵守承诺事项)

在您使用本服务时请遵守以及承诺以下事项。

  • 使用者在利用此服务时(包括提出,投稿,刊登,表示,提供等手段等,利用本服务的一切行为,包括简单的阅读的行为。 使用者提出,投稿,刊登,表示,提供)目录,信息(以下信息等) 如若造成的结果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 关于利用者提供的一切信息,使用此服务的客人都可以阅览。
  • 使用者在利用此服务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都适用于本公司的个人隐私方针。
  • 为了连接此服务时使用者所利用的密码管理以及由于密码所产生的活动,行为的责任完全由本人所负责。
  • 使用者在利用本服务时给第三方造成损害是由使用者担负赔偿一切费用,并且自行解决与第三方的纷争。并且不会对本公司造成困扰。
  • 由于使用本服务而发生的使用者损害,除由于本公司造成重大过失以外的情况下本公司不担负任何责任。
  • 使用者如若违反本条件或是以下条件给本公司造成损害时,本公司有权利要求使用者进行损害赔偿。
  • 使用者如若违反了次条约的款项对此利用者事先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使用者擅自删除本网页上提供的情报是我们会采取一定的措施。
  • 本公司不能保证对次服务的利用者所提供的信息或是其他利用者所提供的信息的正确性,完全性,合法性。(不能确保 完全,真实,正确)而且可能由于此服务的利用所引起的不愉快,有害,错误或是不恰当的信息,给使用着或是第三方带来损害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条(使用时禁止的事项)

使用者在利用以下服务时不允许有以下行为。

  • 给使用者或是第三方的权利财产造成损害时以及其他侵害行为
  • 对其他的使用者或是第三方造成诽谤伤害的行为时,或是对其他制品或是服务造成诽谤重伤的行为。
  • 其他的使用者或是第三方的名字,电话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等 侵害个人隐私的行为
  • 选举运动或是类似此行为
  • 特定的宗教或是有关组织团体等的布教活动或是劝诱等行为
  • 把此服务提供的信息等用在超过个人使用范围或是复制的行为
  • 把从此服务得到的信息作为盈利目的所使用的行为
  • 给其他使用者或是第三者造成不利的行为
  • 公序良俗或是违反法令的行为
  • 提供包括有害,猥亵,暴力的情报类的行为
  • 和犯罪行为有关或是类似以上行为
  • 恶劣的行为,歧视等行为,有可能造成其他使用者或是第三方不愉快的行为
  • 防碍本服务运行的行为或是损害本公司信誉的行为
  • 由于虚伪的个人情报或是冒充并提供他人的信息的行为
  • 其他本公司判断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4条(知识产权处理)

使用本服务时在网页上登载的情报是本公司或是信息提供者的所有物,照片,动画,著作权,商标权,以及知识产权都是受保护的,归属于信息提供者,如若没得到使用者信息提供者的书面承诺的情况下不可以把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复制,公开,送信,发布,转让,借与,翻译,翻案,转载。
本公司以外的信息提供者对本公司在网页上所登载的信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内容,转让可能,转让允许,无料使用,给与许可。

第5条(本条规约的更改)

本公司,会在没有得到使用者承诺的情况下更改规约。这种情况下变更的规约登载在社会媒体时作为有效文件。

附则
本规约是2012年(平成24年 6月1号开始有效